尊敬的会员   
网站首页 >> 知识 >> 文章内容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节方法

[日期:2023-10-23]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1、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对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所进行的协调、调停,调解是由劳动争议双方或法律指定的第三者介入争议,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为目的,为其提供劝说和解决的过程。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调解程序如下:(1)申请。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天内提出。(2)受理。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不愿调解的,3日内通知申请人;4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3)调查与调解。(4)调解协议书。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5)履行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而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相关评论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